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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党组关于中央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1-21 01:14:34 阅读: 来源:加热器厂家

根据中央巡视工作统一部署,中央第三巡视组于2013年6月2日至8月2日对水利部进行了巡视。9月24日,巡视组向水利部反馈了巡视情况,在充分肯定近年来部党组领导班子工作的同时,严肃指出了水利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八项规定和加强作风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就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水利部党组对巡视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陈雷部长多次主持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9月27日,水利部党组印发了《关于中央第三巡视组对水利部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通报》,要求各司局、各直属单位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实际主动对照检查,进一步查摆问题、剖析根源、吸取教训、标本兼治,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按照巡视组关于认真做好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制定了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马上落实整改;对涉及体制机制、需要一定时间完成整改的问题,明确整改思路,提出具体措施。现将主要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水利反腐倡廉建设

巡视反馈意见指出水利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管理不严、执纪失宽,基层单位廉政风险高,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监督力量薄弱等问题,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和“一级抓一级”的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构、加强对直属单位的监管,认真研究基层单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从严治党、从严执纪、加大对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等4个方面提出整改要求。针对这些问题和整改要求,部党组认真研究,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切实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

认真落实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部署,及时制定出台水利部党组落实工作规划的具体实施办法,切实抓好惩防体系各项任务落实,深入推进水利党风廉政建设。

1.严格责任落实。制定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具体实施办法,细化“一岗双责”内容和要求。党组书记、部长是水利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副部长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推动水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建立起水利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的工作机制,使各级领导干部切实负起抓业务与抓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严格检查考核。修订《水利部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改进检查考核方法,充实完善检查考核内容,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严格责任追究。修订《中共水利部党组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落实不到位、失职渎职,特别是有问题不报告、不反映、不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构,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作用

1.充分发挥机关纪委职能作用。整合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进一步加强和充实机关纪委工作力量。进一步强化机关纪委职责,充分发挥机关纪委职能,切实抓好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反腐倡廉工作。加强机关纪委与驻部组局、审计、稽察等部门的配合,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协作机制,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成效。

2.充分发挥直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职能作用。健全直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充实人员力量,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过得硬的优秀干部到纪检监察岗位上。对没有条件单独设立纪检监察机构的直属单位,制定部直属单位兼职纪检监察人员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的具体规定,充分发挥兼职纪检监察人员的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民生水利项目监管,有效防范基层廉政风险

近年来水利建设投入大幅度增加,大量民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由县乡实施。针对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监管工作不到位、廉政风险高等问题,进一步理顺水利部行业指导、行政监督的主体责任与地方政府直接监管的主体责任之间的关系,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加强民生水利工程监管、有效防范基层廉政风险问题。

1.进一步明确事权划分。按照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水利部正会同发改、财政等中央部门,进一步规范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事权。进一步强化水利部组织规划编制、规范建设程序、制定技术标准、加强行业监管等方面的职责,更好发挥中央部门在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行业指导和行政监管作用。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地位,按照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省”的要求,对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安全运行负总责,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投资效益。

2.切实加强民生水利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行业指导和行政监管各项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健全规划、勘测设计、项目招标投标、质量和安全管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绩效评估等各个方面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切实加强行业指导;通过进一步优化稽察和监督检查、大力推进水利工程进入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平台、严格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全面推动水利建设信用体系建设、精心组织中央和地方配套资金安排及实施情况绩效考评等措施,切实加强水利行业行政监管。督促地方各级政府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严格基本建设程序,规范项目法人组建和建设管理,结合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的特点,积极探索与之相适应的集中建设、打捆招标,试行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等建设管理模式,努力提高工程建设与管理水平;同时,督促地方政府建立健全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直接监管机制,抓好具体项目建设和运行各环节的监督检查,采取稽察、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工程招投标、质量与安全、资金使用与管理等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3.联合构建反腐体系。在加强行业指导和行政监管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2013年11-12月,部领导带队,先后深入陕西、江苏、河南及黄河水利委员会等地基层单位开展了水利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形成了《水利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并在2014年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上专门对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部署。近期,部党组将出台加强基层水利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帮助基层单位着力加强对“一把手”的教育和监督,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着力加强对基层单位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对干部人事、财务管理等重要岗位和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的监管;着力推进基层单位事务公开透明,加强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大力推广基层水利建设项目公示制,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监督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地方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管作用,积极督促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对具体项目招标投标、质量与安全、资金使用与管理等方面加强直接监管,加大对发现问题的处罚力度,共同防范基层腐败风险。

(四)进一步加大对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从严治党、从严执纪

部党组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管理不严、执纪失宽”的问题高度重视,决定从建立和完善案件查处体制机制、严肃整改实际案例、建立健全预防腐败机制三个方面全面加强对腐败问题的预防和查处力度。

1.完善制度,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一是制定了水利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程,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深入挖掘案件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案源主渠道作用。二是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利用审批和资金分配等权力贪污腐败的案件、插手干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的案件、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三是制定信访举报和办案工作监督管理规定,建立直属单位信访举报和查办案件情况季报、重要信访督办、复杂案件集体会审、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对信访办案不力的进行约谈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对部直属单位信访举报和查办案件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提高直属单位信访举报和查办案件工作质量。四是在水利系统加强从严治党、从严执纪教育,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对反馈意见中提到的处理不当的问题,我们进行了深刻反思,已责成有关单位全部及时进行了纠正。根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整改建议,已处分5人,其中局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4人,有的案件正在核查处理中。

2.关口前移,加大预防工作力度。在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一是注重关口前移和源头治理,深入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从业。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以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直属单位的巡视监督。大力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严格落实预算管理“三项机制”,进一步发挥水利审计免疫系统的重要作用。三是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加大资金资产管理、干部人事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贯彻落实力度的同时,制定了水土保持、水文等工作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积极拓展防控领域,努力构建覆盖所有水利业务管理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对照《廉政风险防控手册》,选择廉政风险高的环节,以程序履行和制度执行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基层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强化监管,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二、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巡视反馈意见指出水利部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还存在深入调研和加大力度破解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难题不够、“重建轻管”问题还没有根本转变、文风会风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等问题,并从结合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加大力度破解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难题等方面提出了整改要求。为落实好这些整改要求,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查找整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部党组认真分析,举一反三,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查摆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进一步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按照中央教育实践活动要求,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部党组研究制定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明晰的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规划,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民生水利发展、选好用好管好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关心干部职工生活等六个方面提出了53项整改任务,分类提出立行立改任务、近期整改任务和长期整改任务。坚决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水利部2013年召开的全国性会议较上年减少32%,发文数量较上年减少34%,简报减少59%。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气,部本级“三公”经费支出减少36%,部机关因公临时出访团组数减少40%,人次减少46%。对504项制度进行了梳理,修订72项,废止16项,新制定52项,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管人。

(二)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

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重建轻管”问题还没有根本转变、文风会风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等问题,水利部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认真整改。

1.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工作效能。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和下放审批权限。计划在2015年底之前将水利行政审批事项由48项减少至29项。有关项目审批权限取消后,我部将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完善对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执行过程中的行业监管,加大对社会涉水中介机构培育力度,加强对其行政监管,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场在水利改革发展中的各自功能,切实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2.切实转变文风会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严把公文审核关,从严控制公文数量、规格和质量。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财政部新要求,制定印发了《水利部会议管理办法》,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提高会议实效。对违反文件和会议管理规定的,及时进行通报,责令作出整改。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加快水利部综合办公系统升级和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开发工作,逐步取消办公文件的纸质运转,逐步实现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各省厅之间电子公文交换,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制定印发了《水利部督办工作办法》,对重要公文和领导批示件开展重点督办,并及时编发《督办情况通报》。

3.切实解决重建轻管问题,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水平。针对基层水库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水利部先后2次召开全国视频会议,部署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了全国水库蓄水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派出27个检查组分赴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重点抽查,指导各地对本辖区所有水库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地方对92107座水库逐一排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目前问题整改到位率已达99.8%以上。

水利部针对重点抽查、全面排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以转变重建轻管思想和作风为重点,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入手,着力强化水库运行管理工作。一是先后制定并印发了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和验收工作、除险加固后水库蓄水管理以及水库安全监测、小型水库管理岗位职责及人员要求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进一步规范水库加固和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库大坝溃坝机理研究、制定小型水库土石坝安全隐患处置技术导则、编制安全管理实用手册,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的业务技术指导。二是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库安全管理的责任制,在《中国水利报》等相关媒体公告全国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明确相关责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并督促各地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以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省级层面公告全省中型以上水库安全责任人名单,县级层面对辖区内所有小型以上水库安全责任人建立名册,予以公告。三是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事权,保证中央部门的行业指导、行政监管和地方政府属地管理、直接监管的水库安全管理职责落到实处,切实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

为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水利部将进一步优化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水平。一是创新方式方法,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行业检查、执法监察、工程稽察、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相协作,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合理安排各项监督检查,避免多头、交叉重复检查,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效能和水平。三是建立和完善符合新形势要求的检查监督工作体制和机制,科学制定方案,规范检查程序,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强对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坚决防止走过场。四是建立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机制,坚持“谁主管、谁对纠正整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负责”,“谁检查,谁对监督检查的结论负责”的原则,强化监督检查责任,对工作不深入、作风不扎实,未能及时发现问题产生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深入调查研究,加大力度破解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难题

1.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围绕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难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向基层学习、拜群众为师,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到基层单位和困难地区,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更好服务基层水利,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推进民生水利新发展。修订了调查研究制度,党组同志每年牵头负责1~2项重点课题调研,到基层调查研究不少于30天。

2.建立党组务虚会议制度。印发出台《部党组务虚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党组务虚会,深入研究水利改革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倾向性重大问题,进一步提高部党组科学决策和战略决策水平,提高领导水利科学发展的能力。2013年底前已召开一次以深化水利改革为主题的部党组务虚会议。

3.进一步深化水利改革。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总体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开展专题论证、进行调查研究、反复讨论修改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了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以及加快水行政管理职能转变、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水权制度和水价机制、加强水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严格的河湖管理与保护制度、完善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农村水利发展机制、健全基层水利管理体制机制、强化水利法治建设和科技创新等10个重要领域的改革任务,提出了深化水利改革的保障措施。此外,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水利改革、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等试点工作,动态跟踪试点进展,及时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和示范。

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

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反馈意见指出我们还存在干部交流不够、干部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大从基层培养锻炼和选拔干部、加强干部上下交流和横向交流,继续做好干部援藏、援疆和扶贫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整改要求。对此,我们采取以下措施落实整改。

(一)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工作

1.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根据中组部《干部任用条例》修订情况,及时修订完善《中共水利部党组关于贯彻实施意见》和《水利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干部提名、酝酿环节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

2.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坚持把选人用人情况作为巡视的重要内容,每年重点巡视和定期考核2个以上的直属单位。2014年集中对直属单位全面开展一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并督促抓好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单位处级干部备案管理的意见》,对直属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实行任前备案管理。建立违规用人通报制度,加大对直属单位违规用人情况通报和相关责任人处理的力度。

(二)进一步加强干部培养和干部交流工作

1.加大从基层培养锻炼和选拔干部力度。有计划地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和急难险重等岗位工作,让年轻干部多“墩墩苗”“接地气”。更加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踏实肯干、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通过公务员遴选、调任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的力度,逐步建立来自基层的干部培养选拔链。

2.进一步加强干部交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等制度,加大部机关与直属单位、直属单位之间干部交流力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多岗位任职经历和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在竞争选拔中,适当加大干部任职经历、工作实绩等赋分比重。进一步加强干部交流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跟踪考核。进一步健全干部交流的服务保障机制,及时帮助交流干部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继续做好干部援藏、援疆和扶贫工作。加大干部基层挂职锻炼力度,坚持选优派强,切实做好干部援藏、援疆、扶贫和支持地方水利建设等工作,充分发挥援助和培养锻炼干部两项功能。落实好援藏、援疆和扶贫干部政策和待遇,更加关心援藏、援疆和扶贫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切实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为确保落实整改任务完成并取得实效,我们已将各项整改措施细化分解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每位部党组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各自分管范围内整改措施落实。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反馈意见,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以此为契机,推动水利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水利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果。

对于以上通报内容,我们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联系电话:(010)63202018,电子信箱:shlxf@mw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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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dwmn_z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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